服务政策

售后服务政策

2019-01-01

为保证消费者享受到满意的售后服务,对购买我公司数码产品的消费者做出如下服 务承诺:

1. 购买之日起15天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用户可以免费更换,包换要求用户主机外观无磨损或划伤,配件齐全。

2. 购买之日起一年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战障,用户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3. 随机配件和附件(如数据线)不在免费更换和免费保修范围内,如果随机配件出现故障,用户可以以配件成本价在原购买地点或授权维修服务中心享受有偿维修服务。

4. 保修期自最终用户购买之日起开始计算,以最终用户的购机凭证及有效联保卡为凭 证,若用户无法提供以上证明,保修期将按照用户所购买的出厂日期计算保修日期,出厂日期根据我公司标贴判断,若有效期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之后起的第一工作日为有效期最后一天。



【温馨提示】

• 因使用自编或第三方软件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的不予质保。

• 自行拆卸、修理、改装未经我公司认可的性能升级,不予质保。

• 超过服务有效期、擅自涂改售后服务卡,不予质保。



【备注】

需维修时请将机器同保修卡(原件)以及购机票据(复印件)一起送往授权技术服务中心,运输费由用户承担。